Page 222 - 《光辉人生》淮安区第二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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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克宝 男,汉族,淮安市楚州区人,1928 年 12 月出生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48 年 2 月参加工作,1949 年 3 月入党,初中文化。1948 年 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月任盐北区联防队事务长;1951 年任盐北区公安助理;195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任公安局政保股干事;1956 年任政保股副股长;1957 年任派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出所所长;1959 年任政保股股长;1961 年任派出所所长;1965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任刑侦股副股长;1969 年下放农村劳动;1972 年任运河供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社副主任;1978 年调淮安县(现淮安市楚州区)人民检察院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检察员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90 年 7 月离休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身正气为人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机智勇敢破大案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1960 年春,淮安县范集公社花集大队境内连续出现大批反党反革命的反动标语,标
                语恶毒地攻击了我们党的方针、政策及党的路线,直接影响了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

                形象,给当地的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的安全带来了严重影响。淮安县公安局接到范集公社
                干部群众的报案后,先后几次派出公安民警前往花集大队进行侦察,由于采取的工作方法

                不当及犯罪分子隐蔽性强等多种原因,均未取得有价值的破案线索。淮安县公安局领导了
                解到这一情况后,立即作出调整,改变侦察思路,命令我

                (时任公安局政保股长)以结合农业生产的身份为掩护,
                进驻范集公社花集大队对案件进行深入侦察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我接到任务后,本着积极深入群众、发动群众、依靠
                群众的光荣传统,走进群众中去对重点人员进行了初步了

                解。为了掩护自己的身份,顺利的把案件办好,有效地迷
                惑犯罪份子,我在进驻花集大队后与当地干部一道立即召

                开了花集大队全体干部群众大会。在大会上,我以一名农
                业工作者的身份为群众讲解有关农业知识,宣传我党的方

                针、政策。经过同广大群众的交流,会议现场热情高昂,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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